2
我覺得有一種主觀問題。我有一個動作元素,並希望在綁定事件的代碼中引用它,我試圖在以下幾種聲明方式之間作出選擇:動作元素選擇器:class vs自定義HTML5屬性
1)第一個選項更加簡單明瞭,用於聲明和使用:
<a class="play">Play</a>
('#menu .play').bind('click',...)
2),但第二個選項明確地顯示屬性
<a data-action="play">Play</a>
('#menu [data-action="play"]').bind('click',...)
我應該選擇哪一個(我不打算在CSS中使用的選擇,只在JS代碼)的目的是什麼?
儘管可能缺乏語義,但我總是儘可能地使用類,儘管它可能比屬性選擇器快20%左右:http://jsperf.com/id-selector-vs-屬性選擇器/ 5 –
我同意類選擇器比屬性選擇器更快(除非可能在相同標籤上有很多類),但如果#menu中沒有成千上萬的標籤,不想太頻繁地找到它們,我相信語義學可以是一個很大的優點。 – TonioElGringo
好的,謝謝你的想法=) – WHITECOL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