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20 23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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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令人驚訝的答案是,從調用ListObjects()獲得的ListObjectsResponse對象應該給你你想要的。 S3實際上並不知道文件夾的概念--S3對象的明顯「完整路徑」實際上是對象的名稱。

您在客戶端應用程序中看到的任何文件夾都是虛幻的,並且基於以S3對象的名稱斜線顯示的共享約定可用於表示隱含文件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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