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14 131 views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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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認爲目前還沒有法院案件來確定遵守該法案需要達到何種程度的可及性。然而,我去年在一家英國網站上工作,要求無障礙,並發現MOSS 2007當然缺乏這方面的開箱即用。

我們的目標是AA compliance(WAI優先級2)。主要的問題是我們必須刪除可能需要網站正常運行的任何JavaScript,以防屏幕閱讀器無法處理它。這排除了很多開箱即用的控制,並且真正限制您開發純粹面向公共互聯網的網站,而無需任何協作功能。

我們還使用了Colin提到的AKS以及CSS control adapters的位。這些工作正常,但很難配置,控制適配器喜歡接管並影響整個站點。從那時起,AKS 2.0和ARF toolkit已經發布,我確信它更易於使用。我肯定會看看ARF,因爲Vincent Rothwell是真的知道他的東西的背後。

儘管困難重重,但我發現挑戰和不同的方式來設計一個可訪問的網站非常有趣。另外我想說的是,可訪問性是人們只會口頭承認的事情,但實際上並不會購買屏幕閱讀器和測試網站。 您的網站不能被宣佈爲「可訪問」,除非已經通過幾個不同的屏幕閱讀器對進行了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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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約與英國行爲的兼容性,但你可以看看下面的例子:

的輔助套件的SharePoint(AKS)2.0版

可以發現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