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是否更有意義使用屬性選擇器查找特定前綴與手寫每個需要樣式的類選擇器。例如:如果我們定位了很多類,那麼屬性選擇器是否比類選擇器效率低?
[class^=c2] {
...
}
與
.c2-1, .c2-2, .c2-3, .c2-4, [...] , .c2-9999 {
...
}
我知道屬性選擇是less efficient,但他們仍然效率較低時,另一種方法是寫出幾百個類?我將它推到了邏輯極端,因爲我也需要編寫嵌套類,這意味着不使用attr選擇器會導致100-200個手寫類。
編輯:另一個約束:你不能改變標記或添加額外的類。
損失的效率之差,通過使用'[類^ = C2]'通過的時間量偏移花費強調出來這是多麼低效。 – cimmanon 2013-03-04 19:30:29
@cimmanon:即使是輸出(或複製和粘貼)類選擇器的時間也是如此。 – BoltClock 2013-03-05 09: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