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CSS工作組的「Cascading Style Sheets (CSS) Snapshot 2010」說:是否允許在CSS Level 3中允許某項功能的行爲a * subset *?
CSS的每個級別都建立在之前,精煉定義和 增加功能。每個較高級別的功能集是任何較低級別的 的超集,並且 較高級別中給定功能所允許的行爲是較低級別中所允許的行爲的一個子集。因此符合更高級CSS的用戶代理也符合所有較低級別的 。
我不明白我以粗體強調的那句話。難道它不應該說更高級別的功能的行爲是在更低級別允許的超集?
任何人都可以提供一個例子來澄清它嗎?
新規則應該是前一個規則的擴展(改進),而不是相反的規則。 t'似乎合乎邏輯:) –
不,它意味着子集。這是爲了讓每個功能的行爲定義在第3級被收緊以解決含糊之處。因此符合3級要求的瀏覽器將自動遵守更寬鬆的2級要求。但我不知道一個具體的例子。 – Alohc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