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12 39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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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應用程序有一個拾取器視圖。現在,我已經設置爲在用戶點擊它之外時解僱。這花了很多駭客來做。拾取器應如何表現

我的問題是,什麼是選擇器視圖的默認行爲?它應該什麼時候解僱?我在做這件事的方式有什麼問題嗎?文檔似乎沒有多說關於pickerviews應該如何解僱。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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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你的全部。有些應用程序有一個你根本無法解僱的選擇器,其他的則有可選的選擇器。

我會說:

•如果選擇器是在路上(隱藏其他對象),那麼它應該是dismissable,最好通過觸摸的背景和一個按鈕,你的選擇器,並駁回一起顯示出來與你的選擇器。

•如果您設計的應用程序使得選取器適合並且不隱藏任何對象,則可以將其保留在那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