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在python中編寫類時,大多數時候,我渴望將我使用的變量設置爲對象的屬性。是否有關於哪些變量應該用作類/實例屬性以及哪些不應該的規則或一般準則?python中的類,如何設置屬性
例如:
class simple(object):
def __init(self):
a=2
b=3
return a*b
class simple(object):
def __init(self):
self.a=2
self.b=3
return a*b
雖然我完全理解的屬性應該是對象的屬性。當類聲明很簡單時,這很容易理解,但隨着程序變得越來越長,並且有很多地方需要在各個模塊之間進行數據交換,我對使用a/b或self.a的位置感到困惑。 /self.b。有沒有任何指導方針?
那些'__init'不應該是'__init__'嗎? – ricochet1k 2012-04-23 19:35:38
我真正喜歡的經驗法則是:使用最小範圍,你可以逃脫。局部變量的範圍比屬性小得多,因此如果你沒有一個令人信服的用例作爲屬性...... – delnan 2012-04-23 19:38:46
@delnan:不錯的建議 – 2012-04-23 20: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