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編寫構造函數中的匿名比較器時遇到問題。我的指令如下:匿名比較器在構造函數中使用轉換爲Comparable
「你的代碼應該承擔主要類型是可比的,那就是實現可比」
但是,我們使用
private Comparator<K> _comparator;
我們的數據謝靈運也有私有類節點:
private static class Node<K,V> extends AbstractEntry<K,V> {
Node<K,V> left, right;
Node(K k, V v) {
super(k,v);
left = right = null;
}
}
我也嘗試這樣寫的:
但是這是不正確的,因爲我們不應該比較節點,或者假設該鍵是一個整數。我也應該使用一個未經檢查的轉換到Comparable,我無法弄清楚如何或在哪裏做這件事。
從分配的實際指令如下:
有班上兩個構造函數,你會寫:一個需要比較的密鑰類型,必須不能爲空。另一個不是,但是如果使用這個構造函數,你的代碼應該假設鍵類型是可比的,也就是實現了Comparable。然後這個假設被用來創建一個使用compareTo方法來完成工作的比較器。
任何提示或想法,將不勝感激。
*我們不應該被比較的節點*:你是什麼應該比較?比較器用於什麼?什麼是指示? –
更新了更多信息,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mms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