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使用Eclipse Luna和我有兩個Maven Java項目A和B,其中A取決於B. 我想同時編輯它們(並受益於Eclipse的重構功能等) 。 什麼是最好的設置?與依賴Maven項目的最佳Eclipse(月神)設置
我目前使用下面的設置有一些缺點,如下所述。
我先建項目B和安裝它,並生成一個Eclipse項目
# cd B
B # mvn package install
B # mvn eclipse:eclipse
我再建一個,並生成一個Eclipse項目:
# cd ../A
A # mvn package
A # mvn eclipse:eclipse
我現在可以兩個項目導入到Eclipse 。 我的問題是,A現在使用安裝的B版本,而不是當前在Eclipse中打開的版本。 也就是說,在每次更新到B後,我必須爲B執行mvn install
,並且(顯然)爲A執行mvn eclipse:eclipse
以查看Eclipse中反映的對B的更改。
有沒有更好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