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mime頭中,頭字段名和':'分隔符之間是否允許有空格?例如,分別是:mime頭字段名和':'分隔符之間是否允許空白區
Content-Type: <value>
和
Content-Type : <value>
等同?
另外,您可以提供一個指向MIME標準的指針,這裏描述了這個指針嗎?我查了一些,但沒有找到它。
感謝
在mime頭中,頭字段名和':'分隔符之間是否允許有空格?例如,分別是:mime頭字段名和':'分隔符之間是否允許空白區
Content-Type: <value>
和
Content-Type : <value>
等同?
另外,您可以提供一個指向MIME標準的指針,這裏描述了這個指針嗎?我查了一些,但沒有找到它。
感謝
這是不完全清楚它是否或者是不允許的,由標準。但是,實現方式會因處理標題字段名稱和冒號之間的空白而有所不同。如果可以,我強烈建議避免空白。
The RFC for reference。 This somewhat old article discusses the issue for HTTP headers,一個類似的標準。
如果問題是關於HTTP,那麼答案是「不,不允許」。請參閱http://greenbytes.de/tech/webdav/draft-ietf-httpbis-p1-messaging-21.html#rfc.section.3.2
取決於「允許」的含義。 RFCs 2822(已廢棄1982年的RFC822)和5322(已廢棄2822)明確禁止在字段名稱和冒號之間插入WS(這些不是'MIME'標準,BTW)。需要注意的是:
是不是一個記號,並且只作爲字段名稱的一部分引用,例如:
from = "From:" mailbox-list CRLF
,不過,古RFC822 並讓空間在這裏,和新的RFC指出過時的語法「必須被符合的接收者接受和分析」。過時From:
頭定義,例如,是
obs-from = "From" *WSP ":" mailbox-list CRLF
第4覆蓋過時的語法。我實際上並沒有在我自己的接收器中允許過時的語法,而且我從來沒有遇到過問題。
感謝您的回覆。我正在解析來自服務器的消息,所以我認爲允許空格是明智的。 –
感謝您指出文檔的指針。它清楚地表明允許使用空格。 ** 3.1.4。結構化字段主體 爲了幫助創建和讀取結構化字段,允許在詞法標記之間自由插入線性空格(允許通過包含CRLF來摺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