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問題不嚴重)OOP:應用程序體系結構問題
那些我讀過的「壞應用程序體系結構」這樣一個例子時間:
有一個「渲染應用」(瀏覽器,據我所知),所以有人告訴我,在TagA,TagUL,TagDIV類中使用「render()」方法是非常糟糕的做法,因爲你會有很多「渲染代碼」四處抹黑。所以(在這個例子中),他們建議使用RenderA,RenderUL,RenderDIV類來實現渲染。標籤對象會包裝那些渲染器。
我不明白爲什麼這是一個不好的做法。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會在Render- *對象周圍塗抹很多渲染代碼。最後,爲什麼不讓Redner-singleton有很多重寫方法?聽起來,至少,更便宜。
看什麼瞭解它更好?
我的意思是某種「RenderManager-Singleton」,只是一個假設。是的,使用基類中的抽象render()方法對我來說似乎也是邏輯。但有些人覺得它「抹黑」。 –
那麼,關於塗抹,考慮替代方法:一個大的凌亂的函數,有很多if/else塊用於不同的情況。我會在答案中添加更多細節,以顯示如何避免模糊。 – Brady
@Minner,我也加了一些書 – Bra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