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在源Perl文件的頂部添加註釋,以使Emacs遵守同一文件中的4空間縮進規則,而不管在.emacs
中定義的默認縮進規則是什麼?在源代碼文件中定義emacs的perl縮進?
我發現自己正在編輯具有不同縮進的Perl文件,一些間距爲2,間距爲4,我希望Emacs自動遵循文件本身中描述的縮進規則,而不是每隔一段時間更改一次配置時間。
所有這些都使用cperl-mode
進行Perl編輯(http://www.emacswiki.org/emacs/CPerlMode)。
我想在這個例子中Perl腳本的末尾添加下面的評論:
#!/usr/bin/perl
my @a = (1,2,3,4,5,6);
for my $e (@a) {
print "$e\n";
}
# Local variables:
# perl-indent-level: 4
# End:
但它仍然使用縮進級別2,也許是因爲它不是重寫.emacs
設置?
我嘗試在perl腳本示例的末尾添加下面的註釋(請參閱已編輯的問題),但它似乎不起作用。 – 719016
也許是因爲它不覆蓋'.emacs'設置? – 719016
更改爲'cperl-indent-level' - 您將其設置爲舊的,不相關的'perl-mode'。 – triple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