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網絡應用程序發送電子郵件以響應用戶主動的操作。這些電子郵件會提示收件人回覆(包含與特定操作相關的網址)。重新發送邀請/操作電子郵件
我有一些用戶要求「重新發送」功能以再次推送該電子郵件。
我的反對意見是,如果原始郵件以垃圾郵件文件夾結尾(或者第一次沒有完成),同樣的事情可能會在第二次發生。 (我已經確認電子郵件沒有被反彈;他們被收件人的郵件服務器接受。)
那麼社區認爲:重新發送和電子郵件邀請/通知是否有用或無意義的能力?
我有一個網絡應用程序發送電子郵件以響應用戶主動的操作。這些電子郵件會提示收件人回覆(包含與特定操作相關的網址)。重新發送邀請/操作電子郵件
我有一些用戶要求「重新發送」功能以再次推送該電子郵件。
我的反對意見是,如果原始郵件以垃圾郵件文件夾結尾(或者第一次沒有完成),同樣的事情可能會在第二次發生。 (我已經確認電子郵件沒有被反彈;他們被收件人的郵件服務器接受。)
那麼社區認爲:重新發送和電子郵件邀請/通知是否有用或無意義的能力?
如果你實現它,我會讓用戶重新輸入並重新確認他們輸入的電子郵件地址,我不會允許它被使用超過幾次,否則將非常容易編寫腳本濫用腳本來轟炸某人的郵箱。
絕對毫無意義。但是,如果用戶需要它,並且不需要太長時間,這可能是值得的。用戶有時很愚蠢,如果它讓他們開心......
我同意......這是等同於重複按下電梯呼叫按鈕。但是,如果它滿足用戶的要求,最後它可能是值得的。 – ScottyDont 2008-09-22 19:13:53
絕對有用,至少從用戶的角度來看。通過手動重新發送電子郵件,他們知道它已被髮送,並且可以立即檢查他們的垃圾郵件文件夾以收到郵件。否則,他們可能不知道郵件,它會在他們收到垃圾郵件之前從垃圾郵件中消失。
它可能有用。用戶可能已經意外刪除了它。這可能是收件人的郵件服務器中的暫時錯誤。垃圾郵件過濾器不是郵件丟失的唯一原因。
有用 - 任何數量的因素都可以在第一次和第二次發送之間改變。
這絕對有用。可能有很多情況。例如,用戶意外刪除了原始電子郵件。
您的反對意見是假設問題是邀請發送至垃圾郵件文件夾。你肯定不知道(或者至少你暗示這樣)。他們可能需要重新發送按鈕,因爲他們想要提醒客戶付款或者再次通知他們某件事。原因並不重要,因爲效果應該相當容易完成,並允許他們發送儘可能多的消息。
其中之一的「客戶需要它,它不完全是不合理的,也許你應該只是實現它,而不是質疑他們還是想出一個理由來否決的」 dealies :)
這是絕對必要的。僅僅因爲你的應用程序沒有得到反彈並不意味着郵件實際上經歷了。許多網站放棄觸發垃圾郵件過濾器的電子郵件,而不是將它們發送到垃圾郵件文件夾。在這種情況下,可以想象的是,用戶可能同時選擇退出他的網站垃圾郵件過濾,然後想重試。
對重新發送它的能力沒有任何爭論,是嗎?假設重新發送它將以相同的動作結束並不算 - 重新發送它並沒有什麼壞處。
如果有爭論而沒有反對,那應該是一個簡單的決定。
我已經提前實施了此建議,並向用戶發送了驗證鏈接(未驗證的自動刪除動作)。這可能會更多地減少丟失的電子郵件,而不是解決問題的重新發送按鈕。 – ScottyDont 2008-09-22 19: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