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別人的代碼,我碰到一個模式跑到我以前沒有見過:有任何理由有一個函數作爲變量?
var functionName = function functionName(){};
和晚些時候,調用函數,使用這個jQuery
$(functionName);
現在,在將其更改爲functionName();
調用的標準function functionName(){}
之前,是否有任何理由以其他方式執行此操作?
編輯:更新爲反映在函數調用中使用jQuery。我簡化了這個例子。 (哎呀!對不起!)
創建函數的別名更容易,但大多數情況下相當微不足道。 – BenM 2013-03-26 16:47:49
'functionName'不會調用一個函數。你需要'()'(或'new','apply','setTimeout'等)來調用函數。 – Quentin 2013-03-26 16:50:56
啊,@Quentin,你說的沒錯。該調用包裝在jQuery中:'$(codeAddress);'。沒有意識到這很重要。我會更新這個問題。 – 2013-03-26 16:5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