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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你在XML模式中定義了兩個列表,請將它們稱爲A和B,有沒有辦法說A必須是一個或多個項目,並且B必須與A的長度相同?可以將兩個xml列表的長度定義爲要求相等嗎?
假設你在XML模式中定義了兩個列表,請將它們稱爲A和B,有沒有辦法說A必須是一個或多個項目,並且B必須與A的長度相同?可以將兩個xml列表的長度定義爲要求相等嗎?
作爲替代存儲
A = (a, a, a)
B = (b, b, b)
和執行相同的長度,你可以嘗試儲存:
AB = ([a,b], [a,b], [a,b])
這樣,你需要強制約束將是從AB每個元素都是長度爲2,由類型A和B組成 - 這在正常模式下應該是可能的。
不支持共現約束。在XSD 1.1仍處於起草階段,他們是。所以,可悲的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