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02 121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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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在基於Unix的系統上給出了perl腳本文件的可執行權限,但是當我嘗試執行該文件時,出現"command not found"錯誤。我在腳本文件的開頭有#!usr/local/bin/perl如何使Perl腳本可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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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r/...' - 注意第三個字符。 – Amad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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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dan爲什麼當我開始輸入'./ '而不是當我剛開始文件名時,文件名只是tab-complete? – CJ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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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爲你的當前目錄不在你的'$ PATH'中。如果它在你的'$ PATH'中,你可以簡單地通過輸入名字來執行;如果不是,則需要指定位置。 – Amadan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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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腳本的頂部,前更換#!usr/local/bin/perl#!/usr/bin/perl通知根「/」的USR/

你還可以試試perl <filename>關鍵字來運行該文件,而不是./<filename>,用perl關鍵字應該運行該腳本不管腳本頂部的shebang行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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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你的第一行#!usr/local/bin/perl替換爲#!usr/bin/perl(它被稱爲Shebang)。然後你可以用perl <Path To File>運行該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