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我有一個庫項目中定義一個共享活動類,用它這確實爲任何應用不變化,因此不不需要被繼承,我可以得到的方式有沒有繼承這個活動創建應用程序他們?基於活動的應用程序可以沒有活動嗎?
爲了更好地解釋我的問題,說我有一個庫項目一個活動:
public class LibActivity extends Activity {
...
}
現在我正在創建使用該庫項目的應用程序。我真的需要創建
public class AppActivity extends LibActivity {
// totally empty!
}
只有這樣應用程序有自己的活動要在自己的AndroidManifest.xml
引用?
我是否可以通過簡約方法獲得一種方法,其中僅在需要修改庫的活動核心行爲時纔對該活動進行分類?
感謝+1是唯一一個試圖回答這個問題的人。我會很快發佈確切的答案(爲了所有人的利益),但我可以告訴你,我甚至不需要爲庫中的活動指定完全限定。 – ef2011
說明:我不需要爲庫中的活動指定完全限定的名稱,因爲庫和應用程序共享了**相同的確切包名**。如果他們有不同的軟件包名稱(他們應該這樣做),那麼必須採取@sparkymat的建議。 – ef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