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假設一些名爲Graphics,Sound,IO等的共享庫項目以及使用這些項目的多個應用程序。 什麼是最好的,共享項目一個WC和每個應用程序一個WC?或者每個應用程序都有一個WC和一個獨立的圖書館WC?每個應用程序工作副本是否應有自己的庫項目工作副本?
I.e.
src
|
|---libs
| |
| |---graphics
| |---sound
| |---io
|
|---project1
|---project2
和:之間的區別
src
|---project1
| |
| |---libs
| |
| |---graphics
| |---sound
| |---io
|
|---project2
| |
| |---libs
| |
| |---graphics
| |---sound
| |---io
我可以看到優勢,在每一種情況下,但我覺得現實生活中的經驗將是很有益的在這裏。
在SVN中共享。建議每個應用程序的工作副本,以防您在多個應用程序上工作並對共享項目進行本地更改。優點主要在於如果我們使用了不同的共享庫分支 - 這些庫處於積極的開發階段,並不是非常穩定。 – 2010-11-03 18: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