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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網站發送一封電子郵件,裏面有一個鏈接。最近,我們收到了很多錯誤信息,表明我們發送的電子郵件中的URL存在一些亂碼。不幸的是,我們沒有任何日誌顯示他們嘗試訪問的網址究竟是什麼。我排除了一些可能性(壞的數據,錯誤的URL編碼等)我唯一不排除的是,也許URL被我們的用戶電子郵件客戶端截斷。每個用戶的網址略有不同,但通常url的長度爲210 - 220個字符。電子郵件中可以安全使用的最大URL長度是多少?
我的問題:作爲一個經驗法則,爲了確保一致的行爲,可以在電子郵件客戶端中安全發送的最大url長度是多少?
UPDATE
我知道有許多關於SO與最大URL長度的問題,但我的問題是具體到一個電子郵件客戶端中的超鏈接,和我似乎無法找到那。
如果您的用戶可能會轉發給您一個「亂碼」 URL的一個例子,它會之一可能更容易排查這個問題,對嗎? – summea 2013-03-22 20:25:30
肯定會。不幸的是,這個特定的錯誤被處理,以便它對用戶是透明的。我們只是意識到發生這個問題是因爲我們記錄了錯誤發生。對於這種情況,日誌做得有點糟糕,所以我們真正擁有的唯一信息就是發生了錯誤。如果它可以幫助你,那麼URL最後會包含一個星號分隔的字符串。我們將該字符串解析爲一個數組。我們在錯誤日誌中看到的是一個數組越界異常。 – aamiri 2013-03-22 20:30:00
嗯;你們用什麼語言來做這件事? – summea 2013-03-22 21:2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