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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Visual Studio中需要刪除/引用的添加到新重新創建的DLL
我都有兩個應用程序在Visual Studio 2010(獨立的解決方案,目錄等)。
應用A具有產生都是由一個項目,應用B引用
問題的.dll兩個項目:
每當我重新申請A的解決方案,這些DLL被重建,以及(明顯),然後爲了從應用程序B得到正確編譯的項目,我強制刪除對應用程序A dll的程序集引用並重新添加它們。
這是試圖用的MSBuild自動化發佈時的一個問題建立了應用B.
問:
有爲什麼需要這個步驟的理由?有沒有辦法強制Visual Studio忽略過時的程序集引用的屬性並使用新的dll進行編譯?我假設問題的根源在程序集引用的「Public Key Token」或「Version」屬性中。
編輯:
爲了清楚起見,應用程序B是一個C++應用。現在的問題歸結爲是否存在一種變通方法,讓一個C++程序集的引用的行爲像一個C#程序集引用誰的「特定版本」屬性設置爲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