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想實現的行動納入使用JavaScript SDK的時間表發佈,並很好奇以下兩個錯誤:og:新用戶操作的類型和域限制?
在URL「MYURL」對象是無效的,因爲配置的「OG:類型'MYTYPE'是無效的。
類型爲'snapapp_poll_dev:poll'的URL'MYURL'的對象無效,因爲對於擁有指定對象類型的應用程序ID'MYAPPID',不允許使用域'MYDOMAIN'。如果您是此應用程序的所有者,則可以在LINKTOMYAPP上驗證您配置的「網站域名」。
Facebook似乎要求og:type值完全匹配您放入Graph API URL的值。 e.g:
<meta property="og:type" content="APP_NAME:OBJECT_TYPE">
發表關於上述頁面的用戶行爲,那就要張貼到:
/me/APP_NAME:OBJECT_TYPE
我是正確,這些必須達到完全匹配?是否有任何情況下,他們被允許不匹配,和/或限制可以放鬆?
我注意到的另一件事是連接應用程序上設置的域名必須與用戶操作中使用的URL匹配。它是否正確?如果是這樣,是否有任何情況下允許它們不匹配或放鬆限制?
信息上發佈用戶操作:
- https://developers.facebook.com/docs/beta/opengraph/actions/#create
- https://developers.facebook.com/docs/beta/opengraph/tutorial/#publi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