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2-24 39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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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sql服務器對象,看似有很多非常不同的命名約定建議。我想知道是否有一些正式的準則,而不是用sp_前綴存儲過程?SQL Server對象的命名約定是什麼?


正如馬特指出,已經有一個類似的問題:Database, Table and Column Naming Conventions?,所以請投票結束這一個(我不明白爲什麼我不能收我自己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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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ckoverflow.com/questions/7662/database-table-and-column-naming-conventions的重複? – 2009-02-24 23:00:42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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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通常只是使用一個前綴使用我正在爲所有項目(即empID)工作的表的前三個字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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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使用usp用於sprocs,udf用於函數,vw用於視圖和trig用於觸發器。 我不使用任何表格。

這是沒有必要的,有些不建議它,但這種方式我保持相同的對象,如果我查詢sysobjects或類似的分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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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它可能不是必要的,我有些前綴對象類型:

tr_ for triggers 
fn_ for user defined functions 

有沒有很多上述的和前綴使他們更容易在源找到。

對於表和存儲過程以及大多數視圖,我使用指示對象業務區域的前綴。例如,在我的當前項目

dal_ for CRUD select, insert, delete 
ac_ accounting functions 
rep_ for reports 
se_ security 

...

等。使查找存儲過程或瞭解表的目的變得更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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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我曾經使用tblTableName,vwViewName,spStoredProcedure fldFieldName。在使用數據庫一段時間後,我發現tbl,vw和fld不需要額外的字符來輸入。

雖然我堅持使用spStoredProcedure,但不知道爲什麼,但鍵入spSomething很簡單。

對於表格,我現在用一些描述性的字段命名它們。我通常在第一個單詞中使用小寫字母,然後在第二個單詞的第一個字母上使用大寫字母。

即:employeeRecords,spGetEmployees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