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05 65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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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在尋找有關網站輔助功能的標準和規則的參考資料/鏈接。網站輔助功能 - 聯邦法律

我知道很多美國州和加拿大省都有法律,這些法律幾乎都說「聯邦網站必須通過屏幕閱讀器,搜索引擎等訪問,如果您不遵守,您可能會被起訴...... 。「

但是,我無法找到一個真正的來源。我正在尋找什麼規則/可訪問性/等的列表。一個網站必須堅持,如果聯邦資金被用來建立它。

我從搜索中得到的大部分內容都給了我歐洲的法律......這對他們有好處。但我需要北美法律....也許我只需要更多的咖啡...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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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網站訪問的主要標準是1978年「康復法案」(1998年修訂)第508條。您可以在section508.gov上看到該標準的全文(特別是與網站相關的部分)。

現在第508條已經過時了。此外,它僅適用於聯邦資助的機構/項目,而不適用於私營部門的企業。混合型機構(比如大學裏的一些但不是全部資金都是公開的)的地位是不確定的,並且可能會變化。賓夕法尼亞大學目前正由美國盲人聯合會在無法訪問的網站上提起訴訟,以便在未來一兩年內通過法院先例解決問題。

欲瞭解更多最新和更全面的網頁可訪問標準,請參閱大量的Web Content Accessibility Guidelines 2.0 standard。 WCAG 2可能非常令人難以置信;你可能會從WebAIM's WCAG 2 check list開始,而這恰好可以很好地壓縮它。

請注意,美國殘疾人法案並沒有強制要求無障礙網站,因爲ADA是在1990年通過華盛頓雷達之前通過的。司法部最近開始舉行聽證會來討論修改ADA以覆蓋網絡的想法,但在實際立法之前還需要很長時間。

我不知道加拿大的無障礙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