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滾動java代碼時,我一直堅持使用recommended convention的<reversed domain name>.<internal naming convention>
。通常這是非常穩固的,並防止命名衝突的任何問題。但是,當您處理「深度分支」組織時(例如cisb.justice.qld.gov.au
),它會處於頂端。尤其是當你添加的內部約定,並像au.gov.qld.justice.cisb.comm.sony.pfm42v1.
等最終「deep sub-domained」組織的命名規則
現在我假設我不是爲昆士蘭州政府工作的唯一程序員,同上同司法部所以簡化到au.gov.qld.
和au.gov.qld.justice.
都沒有了。
其他人在類似情況下使用的一些約定是什麼?
我做了第一個包過去的域名,是,項目的名稱。 – MeBigFatGuy 2011-05-05 03: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