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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2個定義:二郎defin萬一..的
-define(LOGIN_PACKET, 1).
-define(LOGOUT_PACKET, 2).
的嘗試:
case func(...) of
LOGIN_PACKET ->
.....;
LOGOUT_PACKET ->
......
end
,但我得到警告:
本條款所不能比擬的,因爲以前的條款在第209行總是匹配。
爲什麼?在Erlang的情況下,我們可以使用定義嗎?
謝謝。
你總是要前綴'宏名?'將其展開。 – rvirding 2011-04-25 20:23:30
是的,我一直用它來擴展。 :) – Arunmu 2011-04-26 03:37:51
我只是評論*爲什麼*你用'?'爲前綴宏,以擴展它。如果你設法擴展一個沒有*前綴的宏*,那麼我會留下深刻的印象。 :-) – rvirding 2011-04-26 20:3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