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爲一家公司開發一個API。他們有多個項目排隊與API交互。API應該負責發送郵件嗎?
該API將被髮送的對象的id來禁用。如果這是成功的項目被禁用的用戶應該收到一封電子郵件。
我的問題是這樣的:API應該負責發送電子郵件,還是API應該返回對象被禁用以及發送電子郵件的電子郵件地址?
非常感謝,期待您的意見。
我正在爲一家公司開發一個API。他們有多個項目排隊與API交互。API應該負責發送郵件嗎?
該API將被髮送的對象的id來禁用。如果這是成功的項目被禁用的用戶應該收到一封電子郵件。
我的問題是這樣的:API應該負責發送電子郵件,還是API應該返回對象被禁用以及發送電子郵件的電子郵件地址?
非常感謝,期待您的意見。
像往常一樣,我會說這要看情況。由於發送電子郵件的要求是直接在API的範圍和API沒有做別的了,我不明白爲什麼它不應該把它。不過,我會考慮一定的配置級別。
你可以提供一個函數,它只是簡單地返回電子郵件地址(或使用一個標誌)和一個完成整個事情的函數(這也應該是可配置的,例如設置smtp服務器,電子郵件正文文本等)。如果您要整合電子郵件功能,只需提供一個簡單的功能/方法,只需對象操作便宜即可。
注:在任何情況下,我都會嘗試在開始開發之前解決與公司/客戶的這種要求模糊性。它可以爲您節省開發工作。
的問題是沒有這麼多的API是否應該在一般情況下發送電子郵件,但您是否正在開發其禁用對象應該是負責發送電子郵件的系統。這將取決於多種因素,如:
在一天結束時,由於不同的原因,這兩種解決方案在某種程度上可能是「正確的」。唯一明顯不好的設計是將你的系統調用回另一個系統,因爲這會造成循環依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