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python中實驗過簡單的東西,當我用兩種不同的方式編寫相同的東西時,我得到了不同的結果。評估一個簡單的Python表達式
(ord(X) + I^ord(Y[I])) % 255
我想要這個表達式爲等於例如57,由於5^ord(Y[5]) = 114
(與I = 5,Y [I] = 'W')。我想,既然114+198=312
和312%255=57
我ORD(x)的應該是198,但如果我寫的Python控制檯上:
(ord(chr(198)) +5^ord(Y[5])) % 255
我得到188
相反,如果我寫:
(ord(chr(73)) +5^ord(Y[5])) % 255
我得到我想要的東西:57
我是否錯過了這裏明顯的一些東西? 爲什麼我的思維方式錯了?
'(ORD(CHR(198) + 5^ord(Y [5]))%255'是一個無效的Python表達式。 – vaultah
您也寫過兩次完全相同(無效)的表達式,表示您得到兩個不同的結果。 – jdehesa
對不起,我錯過了一個')' – mall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