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處理一個相當大的項目,並且提出了一個我不明白的聲明。它看起來像這樣:函數調用前面的類型聲明是什麼意思
visitor::DFV<Outer> visitor(*this, this->graph(), this->store());
我會給你更多的代碼,但它是真正巨大的,我真的不能告訴哪些部分是有關這一點。有趣的是,我甚至無法在DFV結構中找到任何叫做visitor
的函數或者它的前身,Eclipse也沒有。我很確定我沒有得到這個權利的意義,我無法找到任何這種c + +語法的參考。任何人都可以向我解釋一般這樣的陳述的含義嗎?
Type<SomeClass> foo(x, y);
第二個定義了一個名爲'類型的'類型foo'的對象,條件是有兩個參數的構造,'x'和'初始化y'。 –
2013-03-27 22:18:08
爲什麼在沒有對C++語法的恰當知識的情況下開展「一個相當大的項目」?我建議你閱讀[好書](http:// stackoverflow。com/questions/388242/the-definitive-c-book-guide-and-list)首先 – 2013-03-27 22:27:50
謝謝,你一直很有幫助。我對代碼和所有不熟悉的模板用法感到不知所措,而且我忽略了基本知識。儘管我在整個下午都在想這個問題,但是我在發佈問題5分鐘後自己找到了答案,並開始用鍵盤敲打我的頭。 – SirGlorg 2013-03-27 22:4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