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大多數Rails開發人員一樣,我的系統上有很多Rails應用程序 - 運行不同版本的Rails。結果,我現在有了Rake的多個版本(0.8.7和0.9.2)。多個Rake版本 - 最佳實踐
每個應用程序都部署在自己的VPS上,只運行一個版本的Rails和一個Rake版本。
此外,這些項目上還有其他開發人員有自己的設置,他們可能有也可能沒有相同(或兩個)版本的Rake。
對此進行管理的最佳做法是什麼?
我應該在我的Gemfile中指定一個Rake版本(對於Rails 3應用程序,使用Bundler)?如果我這樣做,那麼我總是需要bundle exec rake
,這很好 - 但我不知道現在是否是標準。每個人都必須這樣做嗎?有沒有辦法避免它?
此外,as noted elsewhere,我有
require 'rake/dsl_definition'
include Rake::DSL
更新我的Rake文件,如果我想用耙0.9.2。即使這樣,我得到這些警告:
/Library/Ruby/Gems/1.8/gems/rake-0.9.2/lib/rake/file_utils.rb:10: warning: already initialized constant RUBY
/Library/Ruby/Gems/1.8/gems/rake-0.9.2/lib/rake/file_utils.rb:84: warning: already initialized constant LN_SUPPORTED
我應該只在我的Gemfile中指定0.8.7?看來我應該可以使用0.9.2。
我(a)需要服務器上的應用程序在沒有bundle exec
的情況下工作,像rake db:migrate
這樣的簡單工作,以及(b)需要與其他開發人員很好地協作的東西。
人們如何處理?什麼似乎運作良好?什麼不?
任何反饋將不勝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