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roid開發者控制檯內部我想要有2個應用程序MyAppName和MyAppName-Staging。這兩個應用程序之間唯一的區別是:Android發佈兩個具有相同包ID的應用程序
他們點API環境(PROD與分期)
其中之一是外部Play商店發佈,而其他(MyAppName分期)將僅適用於我公司的內部用戶。
我會被允許爲這兩者使用相同的軟件包/應用程序ID,還是我需要更改每個軟件包的軟件包ID?我的假設是我需要改變它,如果這種情況下,我可以使用相同的代碼庫,但只是改變應用程序ID和重建apk來實現這一目標?
對於使用Nativescript構建此應用程序的其他上下文。因此,所有包裝信息都通過package.json
文件處理,代碼簽名必須通過CLI完成。我只是想確保我無法將自己的代碼簽名到無法將我的構建發佈到生產環境中的情況(MyAppName構建)。感謝您的任何指導。
如果我使用選項2去可以在應用程序中有一個單獨的應用程序的名稱?就像你在使用手機時在手機上顯示的一樣? –
絕對,更改顯示名稱(不是包名稱)可以簡單地在'Android Manifest'文件中完成 –
真棒這可能正是我所需要的然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