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16 119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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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兩個實體ArticleBrand。 一文屬於一個品牌,一個品牌可以有很多文章正確地創建關係,多對一或一對多

所以我的問題是建立關係

在一個時間的文章屬於一個品牌,一個品牌的任何一點的這一權利知覺擁有許多文章

知道這是

one to many via Article side

many to one via Brand side

所以當他說這關係是ArticleBrand之間是不是正確的說一對多多對一或我要強調這方面的關係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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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正在尋找這樣的事情? http://stackoverflow.com/questions/19905297/right-pattern-to-design-parent-child-class – user246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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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2463514否 – panjo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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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正在尋找理論上的答案,那麼你的問題本身就有一個答案。

Actually It depends on which side you are looking at

例如: 如果您通過文章看屏幕的一對多,如果你是通過品牌屏幕的多對一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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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正確地理解實體之間的關係,你應該問自己兩個問題

  1. 文章應該有多少品牌紛紛
  2. 品牌應該多少篇

所有realtionships被定義成

  1. 一對一
  2. 一對多
  3. 多對多

有人可以說,有多對一的關係,但在現實中,只有一個從相反的角度觀察到的許多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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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說任何方式指定,如果它是文章品牌關係則一對多,如果是品牌的文章多對一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