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名爲Vendor的列名爲Invoices的表。供應商列是供應商表的FK引用,PK是Id。重複屬性名稱,但數據類型不同
我的dbml創建適當的對象...發票和供應商。但是,我的發票對象同時具有供應商屬性(作爲字符串)和供應商1屬性(作爲供應商對象)。
我認爲這將與我的列名匹配引用的對象名稱,但將列更改爲VendorId並重新創建所有的dbml對象後,重複的屬性仍然存在。
看起來是因爲列匹配對象...它創建供應商以保存字符串值,然後供應商1引用供應商對象。爲什麼它不只是創建單個對象引用?
謝謝
感謝您的回覆。你的回答就是我的想法。也許這只是我......但屬性附加的整個「1」讓我感到害怕... – Jason 2010-01-19 18:4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