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編寫一個生成Bash腳本的Perl腳本。我正在使用open()
以及>
模式將所有內容輸出到新文件。標準的東西:如何從Perl設置文件權限?
open (FILEOUT, ">", "rename.sh") or die "Can't create rename.sh";
所得.sh
文件是隻讀的,隨着444的八進制值在的perldoc它說我可以添加一個+
到>
(open (FILEOUT, "+>", "rename.sh")
),使新創建的文件讀寫,或666.
有沒有辦法使用open()
來使新文件可執行(755或其他)?如果沒有,那麼爲新文件設置文件權限的最佳方法是什麼?
這實際上不是''>''做的。它與文件的權限沒有任何關係,而是影響由'open'創建的文件句柄的訪問模式。 – darch 2013-05-07 20: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