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03 79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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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對GH做過幾次拉取請求了,但我已經承諾主分支。現在我在各個地方讀到了創建分支是個好主意。做拉請求時的分支名稱

分支命名是否有任何指導原則?我通常與Mercurial合作,併爲我的分支機構使用與他們相關的錯誤票證ID相同的名稱,但這不適用於此。

我已經看過幾個存儲庫:一些承諾爲master,一些承諾爲fix-somebug,一些承諾爲patch-1。我知道這不會產生衝突,因爲拉請求被合併到master(或一個不同的,長期生活的分支),然後分支被刪除,這是正確的嗎?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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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對於拉取請求背後的想法是允許所述分支在拉取請求被接受後被自動刪除。

而且since April 2013, that branch will be deleted for you

merge button

你那麼想更新/爲了得到你從official repo that you have forked開發in isolation a branch(從上游回購的主重訂你的主人,因爲該回購已接受你拉的請求)

upstream

分支機構的名稱應該是代表發展effo rt你正在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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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被刪除後,仍然有它在原來的回購剩下的記錄?如果是這樣,它可以造成衝突還是無關緊要? – Stij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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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ijn不,它不會影響,該分支將被上游回購(剛剛發生的合併)忽略。 – Vo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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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git分支而不是master上進行提交總是一個很好的做法。你可以爲你的git分支使用任何名稱(它不允許分支名稱中的空格,也有一些特殊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