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項目使用的代碼可以在Android或Java上運行。爲了抽象出非常見的部分,我們使用相同的API,但特定於平臺的實現 - 一個用於Android,另一個用於Java。配置文件不是工件名稱的一部分
事情是這樣的:
common/src/main/java/...
droid/src/main/java/...
POJ/src/main/java/...
共同會對要麼 droid.jar或POJ.jar的依賴。
我正在使用配置文件執行一個android build(指定droid.jar依賴項),後面跟着一個java build(指定POJ.jar依賴項)。這會導致衝突,因爲它們都會創建具有相同名稱但內容不同的工件。
我要求maven向後彎曲嗎?有沒有更好的方法來實現這一目標?
謝謝!
你想在一個構建中構建兩個common.jars? – Kent 2013-03-15 02:00:39
從某種意義上說,是的。只要文物不相互衝突,調用構建兩次就不成問題。 – 2013-03-15 02:0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