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簡單的問題,但我覺得理解我們爲什麼這麼做非常重要。爲什麼我們需要創建類變量來獲取和設置屬性?
我可以在類中創建一個屬性,如下所示:
一號方法:
public class MyClass
{
public string MyProperty {get;set;}
}
第二個方法:
public class MyClass
{
private string _myProperty;
public string MyProperty
{
get
{
return _myProperty;
}
set
{
_myProperty = value;
}
}
}
幾乎所有的文章都使用後一種方法。爲什麼我們需要在類中創建一個臨時變量來保存字符串值。爲什麼我們不能只使用第一種方法?第二種方法是否提供任何好處?創建額外的變量來存儲值不是不好的內存和性能嗎?
正確答案。正如鏈接所解釋的,第一種方法就是讓編譯器爲你做第二個。除了保存擊鍵之外,它們實際上並沒有什麼不同。 – 2010-12-12 18:3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