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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爲SA1402是一個偉大的規則,但我有泛型的問題。我有一個使用Func
委託的類,所以名稱與簽名大致平行。也就是說,我有類名爲Operation<TType>
,Operation<T, TType>
,Operation<T1, T2, TType>
等等。根據SA1402,我需要將所有這些小類放在單獨的文件中,併爲文件名提供一些奇怪的裝飾。此外,如果我需要更改其中的某個項目,我通常需要對其餘項目進行更改。這似乎不如單個模塊支持。StyleCop SA1402和泛型
對於SA1402允許同一基本類(以及部分)的泛型駐留在一個文件中有意義嗎?在這種情況下,類Operation
的所有排列都將駐留在'Operation.cs'中。
幾點建議進入:[公約的一般類的文件名] [1] [1]:http://stackoverflow.com/questions/804036/convention-for-filenames-of-generic-class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