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noob的位需要一些真實世界的建議。使用css語法或自定義類
我剛剛閱讀了一篇由mozilla撰寫的關於使用css選擇器的文章。
基本上,他們說沒有使用複雜的選擇樹木,例如:
.class-a .class-b > .class-c is better expressed as custom-class-abc
顯然,他們會因爲第二個選項將是對瀏覽器的性能更好,但如果這是最好的解決方案,那麼它會讓很多CSS基礎變得冗餘。
我有一個UL包含LI的包含A的。我的第一個A需要區別對待,所以我使用的語法如下:
#footer li:first-child a {}
如果我是跟着Mozillas最佳實踐,這將是:
#footer a.first or #footer .first (after adding a class to the first A element)
有足夠的學習,因爲它是的,所以如果在現實世界中這一切都有效,我們將會很感激。
您能添加一篇文章鏈接嗎? – Anil
CSS速度如此之快,即使有巨大的選擇器,性能幾乎從來都不是問題。不使用複雜選擇器的原因是它使維護代碼變得更加困難。 – zzzzBov
「那麼它就會讓很多CSS基礎變得冗餘」這就是爲什麼我不認真看待這篇文章。 – BoltClo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