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當我有一個單一的提交按鈕的表單時,我通常不會將type="submit"
屬性放在那裏。我從來沒有觀察到這造成的問題,並認爲「提交」是按鈕的默認類型,我可以依靠這種行爲。我需要在提交按鈕上指定type =「submit」嗎?
但是,w3schools和MDN不同意我是否正確。
提示:始終指定
<button>
元素的類型的屬性。不同的瀏覽器可能會爲<button>
元素使用不同的默認類型。
submit
:......這是默認的,如果沒有指定屬性,或者屬性被動態地改變爲空或無效值。
誰是對的,誰是錯誤的 - 根據規格和真實的瀏覽器?
* W3School所說的是,您應該始終指定屬性以確保跨瀏覽器的一致行爲。這並不意味着該屬性不能被省略。* - 嗯。我不會那麼慈善。他們聲稱*不同的瀏覽器可能會對'
@Mark Amery:我最後澄清了一下。 – BoltClock
[偏題]有幾個重要的人說,w3schools應該被禁止從互聯網和w3c規格應該被諮詢,而不是運動。 – Spa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