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寫一個涉及DOM CSS樣式的可重用JavaScript片段(jQuery插件)。既然它應該可以被任何人使用,我想避免它的CSS類名和文檔上其他現有類之間的衝突。這就是爲什麼我使用名稱空間字符串作爲其所有類名的前綴(例如,如果我的前綴是prfx-
,類grid
將變爲prfx-grid
)。爲了尊重DRY,並使其易於更改,我只想聲明我的前綴一次,並從CSS電子表格(可能使用Sass)和Javascript代碼訪問它。如果可能的話,我還想繼續使用2個文件(我的.js和我的.css)。CSS類的名稱空間/前綴,在Javascript和(S)之間共享CSS
有沒有辦法聲明這樣的前綴/名稱空間常量,以便它可以從(S)CSS和Javascript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