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15 64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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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我驚訝我能夠做到這一點:具有相同名稱的非泛型和泛型類的不良實踐?

public abstract class BaseComponent 
{ 
    protected GameObject GameObject; 

    internal BaseComponent(GameObject gameObject) 
    { 
     GameObject = gameObject; 
    } 
} 

public abstract class BaseComponent<TComponent, TManager> : BaseComponent 
where ... 
{ 

} 
  1. 是命名我的2班同樣不好的做法?
  2. 有沒有在這種情況下,一個標準的命名慣例?

回答

9

是否將我的2個類命名爲相同的錯誤操作?

有沒有在這種情況下,一個標準的命名慣例?

同名的罰款。比照IEnumerableIEnumerable<T>

令我驚訝我能夠做到這一點:

爲什麼是一個驚喜?它很直觀,並且在框架中是標準的。

+0

嗯這是真的,雖然我大部分看到它只有接口被命名相同。 –

+1

@George達科特:'Stack'和'堆棧'。 – jason

1

這相當於把方法重載。重載有助於創建訂單,而不是爲方法做很多不同的方法名稱。但是,你不應該濫用它。具有相同名稱的類,接口和方法確實應該以不同的風格實現相同的想法。否則,這將是非常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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