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21 28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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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處理災難恢復(DR)情況所需的副本集成員數量應該是多少。目前,我們使用3個節點副本集(1個主節點,1個副節點在同一個區域中,1個副節點集DR區域)。
我們計劃增加2個仲裁者來增加它的容錯能力。
使用多個仲裁器實例是否是一個好習慣?
在DR區創建仲裁器實例會更好嗎?副本集體系結構 - 仲裁器要求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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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者不增加容錯能力,因爲他們沒有保存數據。您不需要在當前設置中添加仲裁者,因爲您已經有了奇數選票。您當前的節點數量(三個)對於災難恢復非常適用,特別是如果所有三個節點都位於不同的數據中心中,那麼即使其中兩個處於相同地理區域中。

當然,您可以隨時向其他某個區域添加一個節點(然後您需要仲裁器),但通常三個分離的節點是完美的DR狀態。如果你現在的所有節點都在美國,那麼你可以對位於歐洲的節點有「一半」(足夠多數)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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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JJussi所指出的那樣,添加多個仲裁器根本無濟於事,但它可能有助於添加更多節點(數據承載和/或仲裁器)以實現最大的彈性和可用性。

您當前的安排是這樣的:

Existing replicaset configuration

如果您在區域1的數據中心出現故障,然後在DR區域的節點將不能夠加緊小學,因爲它可能不擁有多數席位:

DR region cannot provide high availability

即使你又增加了數據承載節點和仲裁者,你會碰到同樣的問題,如果他們在同兩個區域。

相反,我建議您配置的是您現有的兩個節點在區域1中,向DR區域添加第四個數據承載節點,但還要添加一個仲裁器,但要確保仲裁器再次處於不同區域中:

5-node replicaset configuration with high-availability

這樣一來,即使數據中心出現故障在區域1或DR區域,在其他區域的節點將能夠 - 與仲裁者的幫助 - 命令多數,並繼續working:

Continued operation despite the loss of an entire data-cen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