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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命名約定我知道REST有沒有嚴格的規定,但也有它的標準化共同做法。 我在這件事上有點新鮮。我喜歡上一個收藏工作,所以我使用了一個約定在這裏我以複數等資源的想法:對問題的REST API
/Messages (POST/GET/)
/Messages/1 (DELETE/PUT)
我也喜歡築巢收藏的想法,所以我有,例如:
/Messages/1/Attachments (Post/Get)
等 但我有一個問題,當涉及到自定義操作,如發送消息 一個方式,它是:
/Messages/1/Send (POST)
,但我在想ALS g就像這樣:
/Message/1/MessageSendRequest (POST)
或者這可能是一個壞主意? 在這個例子中它適合,但在某些情況下不適用。 什麼是最好的做法,如果有這樣的事情在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