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目前的工作場所,我們使用的是git-flow,我們使用標準桶(在開發中開發,在主版本中發佈,特性,功能等)。使用git-flow與每個項目/應用程序的多個git存儲庫?
我們正在使用大量的git存儲庫(每個項目),我經常需要在多個git中啓動一個「功能」。通常約三個git回購。
myApp
git: bitofcode1
git: scripts
git: library
我嘗試使用所有這三個git的回購協議,但感覺給我同樣的功能名稱「無論特徵改變,」那混帳流模型是不適合用在新的功能在一個項目處理分散在多個回購。
myApp
git: bitofcode1 (feature-change-whatever)
git: scripts (feature-change-whatever)
git: library (feature-change-whatever)
我的想法是,爲了使用與「MYAPP」混帳流我會更好,我的合併3個不同的git倉庫到一個單一的較大的一個。 在使用git-flow的時候有沒有其他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法?
在[程序員](http://programmers.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61293/choosing-between-single-or-multiple -project-in-a-git-repository)有一個類似的問題,雖然它不是特定於git-flow – vguzm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