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Google腳本中,我有一個文件夾對象(testFolder)和一個文件對象(testFile)。我有這兩行代碼:可以複製文件,無法添加Google腳本
testFolder.addFile(testFile);
testFile.makeCopy('this is a copy',testFolder);
第二行將文件正確地複製到文件夾中。 第一行似乎什麼都不做。我期待它添加對該文件的引用並將其放在該文件夾中。
我明顯有正確的對象,我是文件和文件夾的所有者,所以任何其他的想法?
謝謝
所以,我只想澄清,該文件已經存在,我使用的文件夾中對象,根據參考指南的addFile(兒童)方法:補充說:「給定文件此方法不會將文件移出其現有的父文件夾;文件可以同時擁有多個父文件「 – Ma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