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問題:我想用幾個活性及服務(在額外的過程)靜態對象不幸的是,服務沒有得到活動和副對象。 。反之亦然 我儘量簡化,我覺得是我的代碼樣本中的問題:在活動不是從服務:(accessable靜態對象
活動 「主」:
public static myObject o1;
public static myObject o2;
public void onCreate(Bundle savedInstanceState) {
o1 = new myObject("someParameter");
}
服務 「爲myService」:
private myObject o1;
private myObject o2;
public void onCreate() {
this.o1 = main.o1;
this.o2 = main.o2;
this.o2 = new myObject("someOtherParameter");
}
現在的問題:主要用於活動(以及其他所有活動費)O2總是空(雖然設置與服務)。 對於服務O1總是空(雖然在主要設置):( 但是,如果我的理解Java的對象正確此應該不是這樣的,對嗎?
任何想法是哪裏的問題可能是什麼?
你什麼時候開始你的服務和你的活動。你確定活動是在服務之前開始的嗎? –
這不是一個很好的做事方式。我沒有針對你的具體答案,但你應該直接通過方法傳遞對象。 –
也很小心你在做什麼。靜態成員可能導致應用程序中的內存泄漏 - 有關更多信息,請查看http://developer.android.com/resources/articles/avoiding-memory-leak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