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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團隊現在使用VS2015.3和TFS2015.3以及git存儲庫。我們使用兩個遠程分支:開發和主控(簡化的GitFlow設置)。如何拒絕在TFS 2015上提交遠程主分支?
我們使用pull請求合併從遠程開發到遠程主分支的更改。在請求完成之前:
- 團隊成員應批准更改;
- 鏈接的構建定義應該通過。
這些規則是由TFS門戶的管理部分中的TFS分支策略配置的。
我們似乎無法弄清楚的一件事是如何拒絕所有人在遠程主分支上直接提交和合並本地更改的權限。我們希望:
- 在合併之前已批准所有更改;
- 讓所有的開發人員都能夠批准他人的更改;
- 仍然有能力擁有本地主分支。
問題
- 這是一個合理的要求嗎?因爲我們似乎無法在此找到非常有用的資源...
- TFS是否支持這種情況下的解決方案?
- 如果兩個'不'...什麼是批准更改的最佳工作流程?
這絕對是一個合理的事情,要求,和一些託管平臺都支持它。我不明確TF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