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傳遞一個類型或一個類型列表作爲參數的函數。但在函數內,我需要區分類型和類型列表。粗略地解釋我需要某種形式的分支這樣的:如何檢查變量是否包含類型或類型列表?
if //someVar is a type//:
....
elif isinstance(someVar, list):
for t in list:
if //t is a type//:
....
else:
print("ERROR")
else
print("ERROR")
類型可以是一些「原始」像INT或STR也是元組或班級爲好。
問題:我該如何正確而有效地類型和類型列表區分?
你能解釋一下你想要做的事情嗎?你是否看過'isinstance' /'issubclass'? – jonrsharpe
你需要明確檢查'list's?另外,什麼*不符合您的類型? –
澄清:我的意圖是將類型信息傳遞給類型驗證方法。我想給用戶一些自由如何指定傳遞給這個方法的類型約束。因此,我希望允許他指定單一類型或類型列表(並且最終在將來還有其他一些選項)。因此,提供的信息將存儲在一個變量中。因此,爲了正確處理用戶提供的信息,我需要在代碼中進行某種分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