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04 23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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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使用類和對象在UML中製作結構圖,並想知道我是否正確地做了這件事。類圖和對象圖

以下(在右邊)是表示左側類圖的對象圖的正確方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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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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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您使用的是泛化這是情況並非如此。要麼保持不變或使用刻板依賴關係<<instanceOf>>。請注意,根據UML規範,這不是標準。但是這些規格讓你表達的自由就是這樣。

該對象實例化的類已經在名稱objectName::className中顯示。

從附錄A p。 UML 2.5規範的683條款描述了圖表類型的組織:

說明:該分類法爲各種主要類型的圖提供了一個邏輯組織。但是,它並不排除混合不同類型的圖表類型,就像人們在結合結構元素和行爲元素(例如,顯示嵌入在內部結構中的狀態機)時可能做的那樣。因此,各種圖表類型之間的界限並不嚴格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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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在對象圖中,我可以忽略控制器和傳感器類的定義,並保留3個對象,只要我提供類圖就可以了。 – JamesDonnel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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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圖的「類型」幾乎無關緊要。只要它傳達你想表達的內容,你幾乎可以合法地將任何東西放入任何圖表中(只有少數例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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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如果沒有具體的規則,那麼如何將這種東西標記爲課程作業呢? – JamesDonnel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