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 nvie的definition of feature branch,我認爲項目的每個類都應該是一個功能分支。Git - 組成和分支的模型
例如:
git checkout -b car develop
git checkout -b wheel develop
git checkout -b engine develop
而且在每一個分支,我定義相關類的實現來正確命名一個,如wheel
,wheel_dao
,wheel_composite
。
在這種情況下,car
是wheel
和engine
的擁有者。所以我想,將wheel
和engine
分支合併到汽車中是正確的。
W---\
\
------C
/
E---/
但是我發現,這可能是由於可怕的事實,engine
和wheel
仍然會得到新的提交,所以每一個提交時間被添加到這些分支,我會再次將它併入car
。
我希望你與我分享一篇文章,我可以找到更多關於使用git與模型(MVC也許?)的信息。或者,也許你們可以告訴我一種更合適的方式來分支作品。
我認爲你在做錯誤的假設,即類與特徵相等。儘管在實現新功能時通常會創建新類,但新類在提供新功能之前不會構成功能。當你遇到需要幾個類來解決的更復雜的案例時,你的模型確實是有缺陷的 - 這意味着在解決同一問題的同時不斷更換分支和重新綁定。 – max 2014-10-28 20:07:07